2019年7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刘贵祥在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到,关于刑民交叉案件一个基本规则是:刑事案件与民事案件涉及“同一事实”的,原则上应通过刑事诉讼方式解决。广州刑事辩护律师程律师从会上讲话内容中分析认为,法院在认定是否属于“同一事实”时的关注重点有三个方面,分别为行为主体、行为相对人以及行为本身。
而通过刑事辩护律师对最高院案例的分析研究,发现最高院在审查“同一事实”时,一般从以下方面进行:
1. 民事案件主要事实是否被纳入刑事案件侦查范围
2. 民事案件的基础实施是否与刑事案件存在关联
3. 民事案件是否对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善后处置产生影响
4. 民事争议是否有待刑事案件的查明
5. 刑民案件的主体是否一致
6. 刑民案件的财产是否一致